2013年9月8日 星期日

畫網巾先生傳--戴名世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四)

【原文】
  順治二年,大兵既定江東南,明唐王自立於福州。其泉國公鄭芝龍,陰受督師洪承疇旨,棄關撤守備,七閩(福建)皆沒。而新令薙(ㄊㄧˋ替)髮[1]更衣冠,不從者死。於是士民以違令死者不可勝數,而畫網巾先生事尤奇。

  先生者,其姓名爵里,皆不可得而知也。攜僕二人,皆仍明衣冠,匿跡於邵武(福建省縣名)光澤山寺中;事頗聞於外。而光澤守將吳鎮,使人掩捕之。逮送邵武守將池鳳陽。鳳陽命去其網巾[2],留於軍中,戒部卒謹守之。先生既失網巾,盥櫛(ㄍㄨㄢˋ灌 ㄐㄧㄝˊ節;梳洗整容)畢,謂二僕曰:「衣冠者,歷代各有定制;至網巾,則我太祖高皇帝(明太祖朱元璋)創為之也。今吾遭國破,即死,豈可忘祖制乎?汝曹取筆墨來,為我畫網巾額上!」於是二僕為先生畫網巾。畫已,乃加冠;二僕亦互相畫也;日以為常。軍中皆譁笑之。而先生無姓名,人皆呼之曰「畫網巾」云。

  當是時,江西、福建間有四營之役。四營者,曰張自盛,曰洪國玉,曰曹大鎬(ㄏㄠˋ浩),曰李安民。先是自盛隸明建武侯王得仁為裨(ㄆㄧˊ皮)(副將)。得仁既敗死,自盛亡入山,與洪國玉等,收召散卒及群盜,號曰恢復,眾且逾萬人。而明之遺臣,如督師兵部右侍揭重熙、詹事府正詹事[3]傅鼎銓等,皆依之。歲庚寅夏,四營兵潰於邵武之禾坪,池鳳陽詭稱先生為陣俘,獻之提督楊名高。名高視其所畫網巾,班班(明顯的樣子)然額上,笑而置之。名高軍至泰寧,從檻車中出先生,謂之曰:「若及今降我,猶可以免死。」先生曰:「吾舊識王之綱,當就彼決(處決)之。」王之綱者,福建總兵,破四營有功者也。名高喜,使往之綱所。之綱曰:「吾固不識若(你)也。」先生曰:「吾亦不識若也。今特就若死耳。」之綱窮詰其姓名,先生曰:「吾忠未能報國,留姓名則辱國;智未能保家,留姓名則辱家;危不即致身,留姓名則辱身。軍中呼我為畫網巾,即以此為吾姓名可矣!」之綱曰:「天下事已大定。吾本明朝總兵,徒以識時變,知天命,至今日不失富貴。若一匹夫,倔強死,何益?且夫改制異服,自前世已然。」因指其髮而詬之曰:「此種種(指頭髮)者而不肯去,何也?」先生曰:「吾於網巾且不忍去,況髮耶?」之綱怒,命卒先斬其二僕。群卒前捽(ㄗㄨˊ足;抓)之,二僕瞋目叱曰:「吾兩人豈惜死者?顧死亦有禮,當一辭吾主人而死。」於是向先生拜且辭曰:「奴等得事埽(同「掃」)除泉下矣!」乃欣然受刃。之綱復謂先生曰:「若豈有所負(辜負)耶?義死雖亦佳,何執之堅也?」先生曰:「吾何負?負吾君耳。一籌莫效,而束手就擒,與婢妾何異?又以此易節烈名。吾笑夫古今之循例而赴義者,故恥不自述也。」出袖中詩一卷,擲於地,復出白金一封,授行刑者,曰:「此樵川范生所贈也。今與汝。」遂被戮於泰寧之杉津。泰寧諸生謝韓,葬其骸於郭外(城牆外)杉窩,題曰:「畫網巾先生之墓。」而歲時上塚致祭不輟。

  當四營之既潰也,楊名高、王之綱復追破之,死逃略盡;而敗將有願降者,率兵受招撫於邵武。行至朱口,一卒獨不肯前,伸頸謂其伍曰:「殺我!殺我!」其伍怪之,且問故,曰:「吾熟思之,累日夜矣。終不能俯仰事降將。寧死汝手!」其伍難(感到為難)之。乃奮袂裂眥,抽刃相擬(相向),曰:「不殺我者,今當殺汝!」其伍乃揮淚斬之,埋其骨而去。揭重熙、傅鼎銓先後被獲,不屈死。張自盛、曹大鎬等,後就縛於瀘溪(在今湖南)山中。

  贊曰:自古守節之士,不肯以姓字落人間者,始於明永樂(明成祖)之世。當是時,一夫守義,而禍及九族(指方孝孺遭滅十族之事件),故多匿跡而死,以全其宗黨。迨崇禎(明思宗)甲申而後[4],其令未有如是之酷也;而以余所聞,或死或遁,不以姓名里居示人者,頗多有,使弔古之士,莫能詳焉,豈不可惜也夫!如畫網巾先生事甚奇;聞當時有馬耀圖者,見而識之,曰:「是為馮生舜也。」至其他生平,則又不能言焉。余疑其出於附會,故不著於篇。

【譯文】暫缺。

【注釋】
[1]薙髮:剃掉頭髮,改留辮子。
[2]網巾:以絲結成用來包裹頭髮的網狀頭巾。
[3]詹事:職官名。漢代皇后太子宮皆置詹事,後專為太子屬官。掌管東宮內外庶務,歷代相沿。
[4]崇禎甲申:崇禎十七年(1644)。明朝滅亡此年。

【作者】戴名世[1](1653年-1713年),字田有,一字褐夫,號藥身,又號懮庵。安徽桐城人,人稱南山先生,又稱「潛虛先生」。為「桐城派」的奠基人之一,知名文學家。康熙四十八年榜眼,因文字獄「南山案」被斬。

【賞析】[畫網巾先生傳/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 ]、[畫網巾先生傳/清代散文名篇鑑賞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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