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

越巫--方孝儒(國學治要五-古文治要卷四)

【原文】
  越巫自詭善驅鬼物。人病,立壇場,鳴角振鈴,跳擲叫呼,爲胡旋舞禳(ㄖㄤˊ攘)[1]之。病幸已,饌(ㄓㄨㄢˋ撰)酒食,持其資去,死則諉以他故,終不自信其術之妄。恆誇人曰:「我善治鬼,鬼莫敢我抗。」惡少年慍(ㄩㄣˋ運)[2]其誕,瞷(ㄐㄧㄢˋ見)[3]其夜歸,分五六人棲道旁木上,相去各里所,候巫過,下沙石擊之。巫以爲真鬼也,即鳴其角,且角且走,心大駭,首岑(ㄘㄣˊ涔)岑[4]加重,行不知足所在。稍前,駭頗定,木間沙亂下如初,又鳴其角,角不能成音,走愈急。復至前,復如初,手慄氣懾,不能角,角墜,振其鈴,既而鈴墜,唯大叫以行。行聞履聲,及葉鳴谷響,亦皆以爲鬼號,求救於人,甚哀。夜半抵家,大哭叩門,其妻問故,舌縮不能言,唯指床曰:「亟扶我寢!我遇鬼,今死矣!」扶至床,膽裂死,膚色如藍。巫至死不知其非鬼。

【譯文】
  從前有一個人叫越巫,他對外聲稱擅長驅鬼,只要有人病了求助於他,他就會築起一個壇場,然後自己站上場中央,吹號角搖鈴鐺,邊跳邊叫,跳的是一種叫做胡旋舞的舞步,他說是可以驅鬼治病、消災解難。如果病人的病碰巧好了,他就會向病人的家裡要吃要喝要錢;如果病人的病沒好,甚至惡化到死了,他總是推託責任說是別的原因,從來就不承認是自己的錯,他還是常常向別人炫耀說:「我最擅於驅鬼了,沒有任何鬼敢跟我抵抗。」
  村裡頭有一群不良少年,對越巫這種做法相當不以為然,於是他們決定要趁越巫夜晚從這個路上經過時,好好嚇唬他一番。他們五六個人埋伏在路邊的樹上,每人相距約一里左右,等越巫經過就投下沙石嚇他。越巫被這麼一嚇以為真的有鬼,立刻吹號角搖鈴鐺,邊吹邊跑,害怕得不得了,頭也開始脹痛起來,不知道自己走到哪兒了。好不容易往前走了幾步,心情剛平靜下來,樹上又開始落下沙石,這回他還是繼續吹角搖鈴,吹的已經不成音,跑的也就更急了。再往前跑幾步又是同樣的情況,他已經嚇得雙手發軟,恐懼萬分,號角已經吹不出聲音,然後號角掉到地上,搖鈴鐺時因手顫抖而掉到地上。他只能夠大叫著往前狂奔,但是他聽見自己跑步聲,以及周圍環境發出的聲音,都以為是鬼叫的聲音,所以更加歇斯底里地哀嚎求救。就這樣折騰到半夜好不容易回到家,大哭大喊地敲著門。妻子開門問他到底發生什麼事情了,越巫已經抖得舌頭都說不出話來,只是一個勁地指著床上說:「快,快扶我到床上去,我遇到鬼了,今天活不成了。」果然一躺下就因為膽囊破裂,全身呈藍色而死。越巫一直到死都不知道自己遇上的根本就不是鬼。

【注釋】
  • [1]禳:去除﹑解除。
  • [2]慍:憤怒、討厭。
  • [3]瞷:窺視﹑偵察。
  • [4]岑岑:煩悶、脹痛的意思。
【註】文章通過越巫裝神弄鬼,自欺欺人,最後自受其禍的故事。諷刺了社會上那些各式各樣招搖撞騙、欺世盜名的越巫們,他們不僅害人,而且也必將害己。

【作者】
  方孝孺(之二)(1357年-1402年),也寫作「方孝孺」,字希直,又字希古,號遜志,時人稱「緱城先生」。南明安宗追文正明朝江浙行省台州路寧海縣(今屬浙江寧波市)人。其書齋名遜志,蜀獻王改為正學,故世稱正學先生明朝建文年間重臣,後因參與組織削藩、反對並拒絕與朱棣合作,不屈而亡。


【賞析】+網路資源[越巫--徐懷玉老師]、[越巫--百度百科]、[越巫--昭明文選]、[越巫--Tony私藏的古文觀止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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